焦点快播:台州三门县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3-05-05 11:42:38 来源: 本地宝

台州三门县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普通高中录取中,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资料图)

二、招生计划

全县今年共有初中毕业生4317人。按照初中毕业生原则上都能升入高中段学校,以及高中段教育普职比例为6:4的要求,计划在县内普通高中招生2590名(其中体艺等特招生128人),县内职业高中招生计划数1727名。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情况如下:

1.三门中学招生600人,其中指令计划560人(第一批统招生100人、定向生360人、第二批统招生100人)、特招生40人(含体艺特长生)。

2.三门第二高级中学招生700人,其中特招生50人(含体艺特长生)。

3.三门亭旁高级中学招生300人,其中特招生38人(含体艺特长生)。

4.三门尚义高级中学招生350人,其中志愿生250人(尚义A150人;尚义B100 人),自主招生100人。

5.三门启超中学招生600人,其中志愿生400人(启超A280人;启超B 120人),自主招生200人(其中跨区域县外统筹招生70人)。

6.三门县观澜中学招生1260人,其中志愿生340人(观澜A 240人;观澜B100人),自主招生920人(其中跨区域县外统筹招生410人)。

7.县外学校在三门统筹志愿招生:临海市新时代学校10人。

8.县外学校在三门统筹志愿招生:天台培新高级中学10人。

三、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共设01三门中学、02三门第二高级中学、03亭旁高级中学、04三门县尚义高级中学A、05三门县尚义高级中学B、06三门启超中学A、07三门启超中学B、08三门县观澜中学A、09三门县观澜中学B、10临海市新时代学校、11天台培新高级中学等11个志愿。

2.志愿填报方法:考生志愿最多可填报11个。每个考生都必须填报志愿,没有填报的志愿不会被录取。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好先后顺序进行填报。

四、录取依据

1.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划定普通高中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台州市教育局备案。

2.录取依据:A.中考成绩;B.综合素质评价等第;C.综合评语;D.《学生成长记录册》。三门中学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综合表现评价合格以上,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1A2B及以上。

五、录取顺序及录取办法

第一批:三门中学第一批统招生100名。

第二批:体艺特长生

1.体育、艺术特长生(不包括往届生)按照批准的体艺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文件另发)进行录取。体艺特长生录取顺序依次为三门中学、三门第二高级中学、三门县亭旁高级中学。

2.其它特招生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及招生学校与相关部门、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招生学校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县招生办备案。

第三批:三门中学定向生(360名,第一志愿填报三门中学的考生)

三门中学定向招生按本校招生指令计划数(扣除三门中学第一批统招生人数)1:1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1.定向生条件:2022年9月30日前学籍在该校并实际就读为准;不在本校就读和往届生不享受定向生名额。

2.定向生分配方法:三门中学招生定向指标分配分三部分,各初级中学最终分配指标由这三部分之和(四舍五入到整数)。

第一部分:定向指标的20%部分。根据应届毕业生报考数进行分配,即根据各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数与全县应届毕业生总报考数的比值,计算出各初中学校的分配指标,其值保留一位小数。分配数的计算公式为:

某校报考数

------------×定向指标×20%

全县报考总数

下面两部分分配结合考生成绩计算来完成,在扣除第一批招生数的考生成绩库中:

①计算出各初中学校满足三门中学定向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数;

②计算出全县平均分;

③计算出各初中学校在全县平均分(含)以上的人数;

④计算出各初中学校的平均分;

第二部分:定向指标的60%部分,根据满足三门中学定向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数进行分配,即某校满足三门中学定向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数与全县各初中学校满足三门中学定向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数总和的比值,计算出各初中学校的分配指标,其值保留一位小数。分配数的计算公式为:

某校满足三门中学定向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数

--------------------------------------×定向指标×60%

Σ各校满足三门中学定向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数

第三部分:定向指标的20%部分,根据平均分等参数分配,即根据某校在全县平均分以上的人数乘以该校的平均分之积与全县各初中学校在全县平均分以上的人数乘以各校平均分之积进行求和后的比值,计算出各初中学校的分配名额,其值保留一位小数。分配数的计算公式为:

某校在全县平均分以上的人数×该校平均分

----------------------------------×定向指标×20%

Σ(各校在全县平均分以上的人数×各校平均分)

各初级中学最终分配指标由这三部分之和(四舍五入到整数),如果各初级中学最终分配指标总和大于或小于三门中学招生计划的定向指标,将从最后的统招人数中增减。

3.定向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志愿,按学校依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县城初级中学(三门初级中学、城关中学、海游中学、南山中学、实验学校、金鳞湖实验学校)须在三门中学定向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含)上,其余学校定向录取的最低分数不得低于三门中学定向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对降20分后定向指标仍为零录取的薄弱学校,则按中考成绩在全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1人。

除县城初级中学(三门初级中学、城关中学、海游中学、南山中学、实验学校、金鳞湖实验学校)外其余初级中学在定向录取后,中考成绩还有在三门中学定向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含)上的学生,则对满足上述条件的学生根据尚未完成的定向到校指标名额择优录取。

第四批:三门中学(第二批统招);三门第二高级中学、三门县亭旁高级中学等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的志愿生;三门尚义高级中学、三门启超中学、三门县观澜中学等民办普通高中招收的志愿生及县外跨区域统筹志愿招生:临海市新时代学校(民办)、天台培新高级中学(民办)。

三门中学定向指标录取结束后,对各初中学校尚未完成的定向到校指标,由县教育局收回,再调剂到三门中学第二批统招计划中。

三门中学(第二批统招生)、三门第二高级中学、三门县亭旁高级中学等3所公办普通高中和三门尚义高级中学、三门启超中学、三门县观澜中学等3所民办普通高中及临海市新时代学校(民办)、天台培新高级中学(民办)等志愿生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五批:县内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批:三门尚义高级中学、三门启超中学、三门县观澜中学。

针对不低于普高线下15分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考生于7月6日-30日(具体按市局通知)在台州市教育局提供的“台州市招生服务平台”上自行进行志愿填报,由台州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六、同分录取处理办法

在录取时,如遇总分并列,则按语、数、英三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语、数、英三门成绩总分相同,则按语、数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语、数成绩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语文成绩分数相同,则全部录取。

七、县职业高中招生

职业高中招生由各职业高中学校根据《三门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秋季高一年级招生计划的通知》(三教计〔2023〕58号)要求自行组织实施,招生实施方案及招生简章于5 月28日提前交县招生办备案,录取名册报台州市教育局高等与职成教处备案。具体招生专业和人数见招生学校招生简章。

八、工作要求

加强招生管理,着力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1.不得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所有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中考。各招生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专门的或变相的招生考试。

2.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指标。各招生学校要规范招生,不得突破计划。体艺特长生、特招生的指标也不能突破,宁缺毋滥,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考生。

3.不得突破招生分数底线。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特长生除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突破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

4.不得擅自违规录取已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已被录取的考生,其他任何学校不得再次录取。个别被民办学校录取的考生如确有特殊原因,提出要求到另一所民办学校就读,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学校签署同意意见并报县招生办批准后,方可变更录取学校。

5.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未经批准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跨县(市、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以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为主,如生源不足需跨区域招生,须提前向县教育局报送跨县(市、区)招生申请,经县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审核统筹,未经批准,不得跨县(市、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对未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学生,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录取。

6.严格招生纪律,规范录取行为。所有招生类型(包括跨区域统筹、特殊类型、分配生等)均须在招生平台录取,禁止任何形式的线下招生、提前招生、零散招生。严禁通过借读、挂读、转让招生计划等形式违规招生。

7.严格学籍注册规定。招收的新生学籍注册登记以初中学籍数据库、中考报名数据库和成绩库为依据。没有参加中考的学生,将无法进行普通高中学籍登记。学籍注册登记部门以县招生办报送的录取名单为准,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不予学籍注册登记。

8.民办普通高中经第四批志愿生录取后,缺额部分指标可转入自主招生指标。

9.其他特招生的招生录取名单在7月5日前报县招生办备案,由县招生办报台州市教育局作为学籍注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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