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河湖长制 四川强化六项举措守护江河湖泊
2022-07-20 08:07:48 来源: 四川经济日报

河湖长制全面推行5年来,四川的江河湖泊得到了较好保护,这得益于河湖长制这一重大制度创新。下一步,将在哪些方面深化河湖长制体制机制?7月19日,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华在成都举行的《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宣传贯彻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未来四川将完善六个方面机制体制,夯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切实让每一位河湖长和河湖管理保护者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守河担责”。

王华表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5年以来,我省不断深化和探索创新河湖长制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了完善的河湖名录体系、明晰的河湖长责任体系、系统的政策制度体系、科学的河湖治理体系、现代的技术支撑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等六大体系,有效推动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省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我省还将持续深化河湖长制体制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工作重点更加突出,形成河湖管护新格局。四川针对河湖治理难点,聚焦水资源管理保护、河湖“清四乱”、采砂管理、水污染防治等河湖长制“5+9”重点工作,出台《四川省省级河长联络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开展省级河湖长制责任部门工作调度,不断形成“大联动、大治理、大融合”的河湖管护新格局。

二是激励机制更加到位,在全国率先出台激励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统筹安排2000万元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对上年度河湖长制考核前三名的市(州)以及河湖管理保护进步最快的市(州)进行激励,对获得国家督查激励地方进行配套激励。

对个人层面,我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定期对河湖管理保护成绩突出的有关集体、河湖长和相关人员进行表扬。“如期我们将对两年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河长、优秀单位、优秀个人予以评比和表扬激励。”王华说。

三是考核体系更加健全,河湖长制工作纳入目标考评体系。河湖长制工作已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州)目标考评体系,省河长制办公室正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四川省河湖长制工作省级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严格考核程序,按照公公正要求,进一步突出考核重点、简化考核程序、优化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四是督查方式更加严格,全国首创进驻式督查。四川省在全国首创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制定《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工作办法》。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的方式,今年拟在全省选取3个县(市、区)开展进驻式督查试点。

五是暗访检查更加高效,建立暗访督查专家库。我省构建了“天上查”“水中查”“地面查”等立体的检查模式,重点突出暗访督查。每年省级开展两轮河湖长制工作暗访并制作专题警示片,在各级总河长全体会议上进行播放,形成强力震慑。为推进暗访队伍专家化、专业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制定并印发《四川省河湖长制暗访督查专家库管理办法》,建立省级河湖长制暗访督查专家库,目前入库专家171名,定期开展培训,确保及时、高效、规范督查河湖问题。

六是流域协调更加有力,实行“责任制+清单制+按期办结制”。目前,我省已形成《四川省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方案》,明确水利部门牵头负责的15项具体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参与实施19项工作。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台账,实行“责任制+清单制+按期办结制”。

“通过以上六个方面机制体制的完善,将进一步夯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切实让每一位河湖长和河湖管理保护者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守河担责’。”王华强调,下一步,我省将充分发挥《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的利剑作用,全面推动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和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贡献四川力量。(记者 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