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莲都区党政领导领办制“环环相扣”推动审计整改
2022-04-21 17:36:31 来源: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今年来,丽水市莲都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由丽水市莲都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出台《莲都区审计查出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领办制度(试行)》,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挂帅,以“刀刃向内”的自觉推动建立审计查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闭环机制,切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解决。

一是打通“程序问题”环,规范流程管理。明确了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领办,领办事项经区长审定后,以区长重要事项交办单形式交办给审计整改责任单位,并由分管(联系)区领导点对点进行领办。整改责任单位有多名分管或联系区领导的,由区长办公会确定领办人选;同时,明确了列入领办制度的问题范围包含列入省、市、区三级“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发布的应整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需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调解决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历史遗留、整改难度大的问题;超出法定整改期限应整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等,对党政领导领办的对象、程序和问题范围作了具体规定,形成规范化管理流程。

二是打通“整改责任”环,推动问题解决。规定了区委、区政府分管(联系)领导作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办领导具有领办责任,通过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分析等方式,着力解决需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等方面问题的协调工作;由整改责任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负责审计查出问题的全面整改工作,并对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由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审计整改业务指导责任,对所属行业问题的整改方案提供指导和建议,并从体制机制层面深入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三是打通“运行机制”环,形成长效保障。领办制度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张整改工作倒排计划表、一揽子抓到底”的运作模式,实行“月报送、季通报、年考核”制,由整改责任单位每月向领办领导、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委审计办报送审计整改落实进度;区委审计办每季度将审计整改进度滞后的问题向区委常委会、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区政府党组会报告,或以审计专报(要情)形式呈报给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进行通报;同时,将领办工作纳入年度区委政治生态评价体系和区委区政府岗位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对整改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赋分,以考核指挥棒倒逼推动形成整改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