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0时起,莲都区应急响应等级调整为Ⅲ级
2022-04-21 17:05:29 来源: 丽水市人民政府

4月15日,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省、市专家研判和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16日0时起,莲都区(含丽水开发区)应急响应等级从Ⅱ级调整为Ⅲ级。

通告明确,撤销4月10日Ⅱ级响应启动时辖区内设置的交通查验点;继续保留Ⅱ级响应启动前辖区内已设置的交通查验点。

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恢复正常开放,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电影院、酒吧、KTV、麻将馆、棋牌室、浴室、足浴、桌游室、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公共文化场所等室内密闭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

辖区内除“三区”外,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可以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活动,各类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可以有序恢复。

恢复辖区内零售药店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细菌等四大类药品销售。加强零售药店销售管理,做好购买四大类药品人员相关信息登记并即时报告,合理引导就医。

恢复辖区内公交车正常运营,继续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朋友切实履行个人自我健康管理责任,非必要不出市,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主动加强自我防护,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不传谣、不信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措施,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