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镇安委办通报第一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2022-04-07 14:16:51 来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

为切实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警示教育,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警示、教育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镇安委办对今年以来第一批全镇安全生产领域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嘉兴市新大众印染有限公司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案

2021年12月20日上午,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嘉兴市新大众印染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助剂间存放有冰醋酸12桶,每桶200公斤,共2.4吨;根据冰醋酸相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外包装标签内容,该冰醋酸为易燃易爆和腐蚀类危险化学品(危险物品)。在存放冰醋酸处加料点存在电气设施未采取防爆措施,未见可燃气体报警器,围堰有缺口且高度不符等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嘉兴市秀洲区应急管理局对嘉兴市新大众印染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嘉兴德艺化纤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和未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案

2022年2月14日下午,秀洲区应急管理局和王江泾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嘉兴德艺化纤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21年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无相关记录;2021年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无相关记录。经调查,嘉兴德艺化纤有限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情况和未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违法行为,嘉兴市秀洲区应急管理局对嘉兴德艺化纤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3.嘉兴市秀洲区盛吴纺织厂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案

2022年1月14日上午,王江泾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嘉兴市秀洲区盛吴纺织厂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已制定2021年各类应急演练计划和预案,但2021年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记录,仅有2021年7月7日一次,未见有其他应急处置演练记录;经核对该企业2021年员工名册,共有新进员工12名,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和考核记录仅6份,未见其余6人相关培训考核记录;该企业2021年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留有记录,但在企业入口公告公示位置,各车间公告处等位置均未发现关于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相关公示内容,企业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会议等记录中均未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的相关记录,嘉兴市秀洲区应急管理局对嘉兴市秀洲区盛吴纺织厂作出处罚款人民币三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4.嘉兴市君和贸易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存储在专用仓库和未在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案

2022年1月11日上午,嘉兴市秀洲区应急管理局和王江泾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君和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标注为“一般化学品仓库”南仓库内存放有袋装固体工业用氢氧化钠,根据外包装及企业提供MSDS说明,该物质属第8.2类碱性腐蚀品,CAS号1310-73-2,属于危险化学品。经现场清点并核对企业消耗库存表,该氢氧化钠数量为4吨。在该公司标注为“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存放有“分析纯盐酸”、硫酸及磷酸的场所,均未见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嘉兴市秀洲区应急管理局对嘉兴市君和贸易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的行政处罚。